行政权力基本信息表
权力项目编码 | 3709001005506 | ||
权力项目名称 | 已到期归档电子文件销毁审批 | ||
权力类别 | 其他行政权力 | ||
承办机构 | 泰安市档案局业务指导科 | ||
实施对象 | 机关、事业单位、企业、社会组织、公民 | ||
事项依据 | 《山东省电子文件归档管理暂行办法》(2005年12月鲁档发﹝2005﹞84号)第二条:“本办法规定了各单位在公务活动中产生的,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的形成、收集、积累、鉴定、归档、保管、利用的原则、方法和要求。我省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(下称各单位)都应根据本办法,做好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。”第二十条:“各单位应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,按照国家有关档案鉴定的规定,及时对已到期的归档电子文件进行价值鉴定。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,应按规定程序,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,报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,方可销毁。属于保密范围的电子文件被销毁时,应连同其存储载体一起销毁并在网络中彻底清除。” | ||
电话 |
备注 |
子项-详情请点击子项查看